申请公租房条件?
(一)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,须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年满18周岁且未婚;
2、具有我县户籍,参加工作未满5年并依法与县城规划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;
3、未以家庭申报任何住房保障;
4、在我县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房;
5、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.5倍以下;
6、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外来务工人员申报租赁类保障性住房,且须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年满18周岁;
2、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;
3、在我县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房;
4、收入不受限制,但必须收入稳定、有能力支付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;
5、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由于我县目前公租房房源已分配完毕,并且申请公租房在轮候期间没有租赁补贴,所以暂停受理公租房申请,待有房源后将向社会公告接受公租房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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