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田地原先分地的时候因为地质劣汰,当时都是一亩半按一亩地给分的,粮食直补登记的时候也是按一亩的给计算登记,现在需要确权了,是否按原来的一亩半的土地给确权,如果不按一亩半的给确权,假如以后需要买卖土地了,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来买卖的话,那样岂不是白扔了半亩地呢?请问这种情况政府是不是有特殊说法?
#地质劣汰#土地确权#不动产登记
访客 回答于12-21
访客 回答于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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