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出台的《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第九条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,并根据本地实际,对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。其中,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三百元。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,依法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。我想问一下对于80岁以上老人,我们县什么时候落实发放?
#老年人#养老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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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客 回答于12-21
访客 回答于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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