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领导;2014年11月15日下午14时10分,我妻子在康发服装市场门前骑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,被后面一辆小康面包车追尾向前推行80米没有减速。并且在事后也没有报案抢救,后有好心人打电话报警把人送到县医院后无法医治。直接送到省二院进行抢救,抢救无效。回来后到交警队询问情况肇事者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报警,处理事故的王警官说肇事者电话坏了,并且他是酒后驾车致人死亡,抽出的血液没有及时化验。拖延24小时才化验的,化验的结果酒精含量为75%。肇事者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是不是24小时就可以放人。我是一个残疾人左眼全部失明,全靠妻子一个人挣钱维家庭生活。并且还有两个孩子。一个两周半还在吃奶。一个六周岁上大班。上面还有双方的老人,我的生活该怎么办。肇事者还在逍遥法外,天理何在。望领导给个合理答复。在此表示感谢。急盼........?
取消评论你是访客,请填写下个人信息吧